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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点击数:59   更新时间:2026年9月24日   发布人:admin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第六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并公布《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


上一条:在国家发改委申报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该项目属于“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范围,申报时还需要提供节能审查相关的材料吗?
下一条:申报政府出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节能审查意见应该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取得,还是在项目开工之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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