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中国节能评估审查网--专业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节能报告 >> 节能法规 >> 信息正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6   更新时间:2026年9月27日   发布人:admin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6-06-05  发布人员:中国节能协会秘书处

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安排,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的申报和凝练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 

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情况,经组织专家凝练,决定将“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51个场景列为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请各能源企业抓紧推动高价值场景开放,以真实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 

二、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 

能源企业具有清单所列高价值场景,且有意愿开放的,可自行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细化场景建设实施路径及技术方案,编制形成试点建设方案,报送国家能源局,申请作为试点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试点项目依托“‘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ny-ai.cn/)开展线上申报,具体场景建设指南可登录系统查阅。 

(二)能源企业可单独或联合作为高价值场景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队成功后,由场景需求方牵头单位申报试点项目。 

(三)试点项目须通过推荐单位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均可作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推荐项目的命名规则为“推荐地区/单位-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应与清单名称一致)-项目名称”。 

(四)试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填报试点项目信息,导出形成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盖章确认后,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确认推荐项目后,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件上传至系统。 

(五)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企业或技术供给方,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联系电话:010-81929234,81929213 

附件:1.“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 

2.“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3.“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试点建设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6年5月14日 



上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6-2030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广告赞助 | 网站声明 | 付款方式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北京分公司:18310620158 湖北分公司:13868521911 福建分公司:13859199070 广东分公司:13544057743 浙江分公司:13868521911
江西分公司:13767010828 江苏分公司:13868521911 上海分公司:13868521911 四川分公司:13868521911 甘肃分公司:13868521911
湖南分公司:13767010828 温州分公司:13736980989 QQ:451182107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  邮编:325000
中国节能评估审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0-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3017816号-6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