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计10个省的情况看,2010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投入共计848.04亿元、支持项目2万多个。审计结果显示,一些地区节能减排措施存在执行不到位。
环境影响评价方面,9个省的54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在我国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自审计署开展环境审计以来,一直将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作为一项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
针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现况,审计署在审计指出问题的同时,要求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在对各省下达的审计报告中都反映了这类问题。目前,各省已部署相关整改工作。截至2013年3月底,7个省的117家单位未实施的134个项目补办了环评手续,其余项目的环评手续仍在办理和审批过程中。
在节能评估审查方面,抽查的114个建设项目中,有95个未经节能评估审查,也就是说超过8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节能评估审查。这是否说明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形同虚设?针对这一问题,有研究人士表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在我国相对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对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该研究人士认为,目前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比例偏低,主要是由于各级地方政府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或不完善,地方主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相关评估审查费用无来源等原因造成。
在节能减排专项方面,抽查的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中,有44个未达预期效果,有2.7亿元专项资金被违规使用,占审计资金总量的1.16%。42家单位(企业)实施的44个项目未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分别占抽审项目数的3.86%和审计资金量的6.8%。10个省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总体上是安全的,节能减排工程项目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