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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第6号)

点击数:4670   更新时间:2013年6月24日   发布人:admin
    

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

    

(第6号)

《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通告(第2号)》发布后,在火电项目能评中得到广泛应用和普遍认可。从对能评项目跟踪、回访了解到的情况看,机组稳定运行后实测数据与能评报告估算运行值的误差均在1%以内,充分证明2号《通告》推荐的计算方法是较为科学实用的。

在能评实践中,业内专家、相关单位对2号《通告》也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贴合实际,进一步做好火电项目的能评工作,经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等方面沟通,中心对2号《通告》作了完善,现予以通告,供相关机构和人士参考。

一、估算运行指标适用范围

估算运行指标的适用范围主要为常规纯凝燃煤发电机组。由于对比数据缺乏或不具备可比性,供热机组、燃用煤矸石等劣质能源的发电机组及其它暂无对照指标的机组不建议推荐测算估算运行指标。

二、测算方法调整内容

一是统一按设计指标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根据评审经验,设计指标和估算运行指标测算出的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对所在地的影响程度近乎相同。因此,建议统一按设计指标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二是将厂内损失影响因数单独列出。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合并计算的管道效率和厂内损失分开计算,考虑负荷率等影响因素,厂内损失暂按经验数据2%取值,管道效率则改取99%三是明确厂用电率测算方法。建议参照《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测算厂用电率,具体列表估算厂用电计算负荷,不建议采用轴功率法测算。

三、能效评价方法

对于常规纯凝燃煤发电机组,建议评估单位在采用估算运行值进行对标的同时,还要对照同类机组的设计能效指标进行分析评估。在今后评审此类项目时,中心也将结合前期评审同类项目积累的设计能效指标,对项目能效水平进行评价。

附件:一、常规纯凝燃煤机组设计指标计算表

二、常规纯凝燃煤机组估算运行指标计算表

三、年运行小时分配表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国家节能中心节能评审评价指标(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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