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中国节能评估审查网--专业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节能报告 >> 节能法规 >> 信息正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点击数:3169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25日   发布人:admin
    

各省自 治区、 直辖市、 计划 单列 市农业、 畜牧、 渔业、 农垦厅( 局、委)、财政厅( 局)、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业局、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申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中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二、农业部门应会同同级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认真组织项目前期工作。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三、2009-2013年期间承担过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以及拟申报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的单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四、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由省级农业部门会同同级农发机构以厅(委、局、办)计字文,将有关材料联合报送农业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时,通过农业部农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报或未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登记的,不予受理。

上一条: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广告赞助 | 网站声明 | 付款方式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北京分公司:18310620158 湖北分公司:13868521911 福建分公司:13859199070 广东分公司:13544057743 浙江分公司:13868521911
江西分公司:13767010828 江苏分公司:13868521911 上海分公司:13868521911 四川分公司:13868521911 甘肃分公司:13868521911
湖南分公司:13767010828 温州分公司:13736980989 QQ:451182107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  邮编:325000
中国节能评估审查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3017816号-6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