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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持续提升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

点击数:671   更新时间:2021年9月26日   发布人:admin
    

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持续提升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


       提升能源产出率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简单要求各地区在能源产出率上达到同一水平,而是要结合各地区实际条件,不断探索创新各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方案》在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分解中对能源产出率较低的地区提出更高要求,在能耗总量目标分解中对能源产出率较高的地区适度倾斜,有利于加快推动各地区实现绿色发展和协同发展。


       能源要素配置要向经济发展优势地区适度倾斜。随着我国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经济和人口向大城市及城市群集聚的趋势越发明显,带动能源需求分布格局出现明显变化。《方案》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在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中明确提出,对能源利用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的地区适度倾斜。这既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承载更多的人口和产业,在全社会财富创造中发挥更大作用,也有利于引导资源环境脆弱地区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控制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强度,避免自然财富、生态财富过度消耗。


       新增长极要在能效赶超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我国经济发展优势地区能源产出率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或国际大都市相比仍有明显差距。在打造经济新增长极过程中,经济发展优势地区要发挥市场化程度高、企业创新能力强等优势,在能效赶超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全面对标国际领先能效标准,大幅提升新建产能能源产出率要求,创新能源管理市场化机制等,有效释放绿色低碳消费、绿色技术创新等巨大内需潜力,引领我国向全球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大国强国加快转变。


       区域统筹推进一体化绿色发展。我国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普遍为能源净调入地区,在全国一盘棋发展要求下,要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推进资源输出地区和调入地区绿色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优势地区要转变自给自足等发展理念,降低化石能源利用强度,加大对区域外清洁能源的消纳利用。同时,能源生产率低的地区要努力赶上,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力度,不断趋向全国平均水平。此外,要优化远距离跨区输煤、输电布局,加强区域能源协调一体发展,减少长距离输送、重复建设等导致的能源浪费。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耗双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持续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强化提升能源产出率目标导向,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进步。


上一条:引导各地区把发展重心转向提升质量和效益上来
下一条:通过优化指标分配、市场交易、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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